记得读书那段时间,我们“尖子班”的同学就为赶走讨厌的老师闹过事,甚至差点全班“罢课”。其实也不能怪我们这些小小伙小姑娘不懂事,瞎胡闹,或者说是存心跟亲爱的老师过不去。真的,我到现在还认为,问题确实是出在那老师身上。被我们驱逐的老师是学校的教导主任,但是他可能穿惯了官服,而且教书本来就不是他的专长,因为当时师资紧张,他老人家才勉为其难玩弄一下粉笔。
可惜,教书是硬功夫,不行就是不行。上课时不只催生了不少瞌睡虫,像我这样的“高材生”,都受不了老师的照本宣科,全在课桌下摆上其他课本,或是武侠小说。于是,有一天大家实在烦透了,干脆学起毛泽东年少时曾经发起过的“驱张运动”,每到那老师上课时,便做鸟兽散,各自逃学。学校多次劝慰亦无济于事,于是,只得另换个我们大家都喜欢的老师,终于皆大欢喜。这“民主”和“革命”的甜头,到现在我们同学聚会时,还感觉不错。
其实,成都市那间中学玩的“老师选学生”游戏——恕我无礼,我感觉这就是一种选举游戏。难道不是吗?选老师还要叫齐新闻媒体,长枪短炮地对着候选的老师,然后再一一过堂,粉墨登场玩游戏。用新闻语言来描述就是,“老师试讲15分钟后,将接受学生投票,学校依此确定教师的工作安排。”不过,我觉得总体来说是不错的,即使说它是一种游戏。但它毕竟跨出了师生互动的一大步。而且也比我读书那时不得不采取的驱逐老师的行为,要温情和文明得多了。
当然任何一种制度创新,都会面临诸多思想的障碍,甚至被视为异类,或是洪水猛兽。比如有人就说,想要在15分钟内对一名老师作出全面的评价,纵使对成年人来说恐怕也并非易事,遑论初一的学生?其实这问题应该交给老师回答,如果只是从15分钟的时间上去孤立分析,当然这种问题是成立的,但是我要说功夫还在15分钟之外。必须要说的是,我们不要把初中生当成完全心智不熟的小孩,因为大家都经历过那个豆蔻年华,而且多数都有过对知识如饥似渴的体验,尊师重学的优良传统扎根心内就更不用说了,对学校老师的熟稔,多数都是在平时的同学交流中就了然于心了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投票选择老师,作为初中生完全是够资格的。而且选对了老师,也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,学生和家长一方满意了,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容易上去,师生之间的关系可以更为融洽,所谓“教学相长”就是这个道理。
什么才是真正的教育?按照日本企业家松下幸之助先生的理解,真正的教育是培养人格,培养社会责任感。而把选择任课老师的投票权利,交给和老师走得最近的学生,显然是可以培养这种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自主选择意识。梁启超曾经在《少年中国说》中说过,“故今日之责任,不在他人,而全在我少年……少年独立则国独立,少年自由则国自由,少年进步则国进步……”我想这字字珠玑,到现在还很有现实意义。让学生投票选择老师,给他们充分表达对自己学习方式的渴望,尊重他们的自主选择,是个不错的制度创新。给初中生一个投票的机会,让他们来选择授课的老师,相信他们也会对得起自己手中那神圣的一票。学生选老师,善哉!善哉!
(毕虹宇)
转自新浪校园(C-01)